內部稽核組織

內部稽核之目的

本公司設置內部稽核的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複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實施,並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組織

  • 本公司設內部稽核部門,直接隸屬董事會,以執行全公司內部稽核工作,並依規定向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報告。
  •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通過。

內部稽核之運作

  • 稽核範圍:
    包含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情形之稽核,以及內部控制自行檢查之覆核。
     
  • 稽核對象:
    稽核對象包括本公司各單位及轉投資50%以上子公司。
     
  • 稽核之作業程序:
    1.稽核規劃及程式之訂定。
    2.稽核通知及資訊的蒐集、檢查及分析,並做成文件以支持稽核之結果。
    3.作成工作底稿。
    4.結果之溝通。查核工作結束時,就稽核結果與受查單位共同研討並擬具改進對策,洽請受查單位主管表示意見並確認。
    5.稽核報告的提出及呈核。
    6.追蹤改善行動。就稽核報告所提出之發現、建議、及受查單位所提改善意見,加以追蹤,並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已及時採取適當措施,直到完全改善為止。